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9-24 |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11月25日到2015年12月25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 但最 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 折合成基金份额, 归投 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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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