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3-09-30 |
3 兴建铺镇镇和河东店镇管网工程,同时汉中市政府指定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项目实施主 体并申请专项财政资金,管网工程由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建设,2003 年汉中市财政部门拨 付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
200 万元作为管网建设的专项资金.为准确核算该工程的支出,汉中市兴元 自来水有限公司将两个工程项目在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将收到的专项资金列为专项应付款, 待工程结束后与汉中市政府交接,两科目进行对冲.2007 年汉中市兴元自来水有限公司被国中水务公司收 购,同时变更为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收购时该管网工程尚未完工,按双方约定应于管网工程完工时移 交政府部门,同时汉中市国中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