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3-09-30 |
三、基金资产的估值.87 十
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3 十
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94 十
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6 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96 十
八、风险揭示.101 十
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4 二
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6 二十
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21 二十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1 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2 二十
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5 二十
五、备查文件.135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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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诺 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或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招募说明书主要向投资人披露与本基金相关 事项的信息,是投资人据以选择及决定是否投资于本基金的要约邀请文件.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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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德价值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 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
1 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 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4 年6月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