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3-10-01 |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提名斯泽夫先生、陈新有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 选人.其简历如下: 斯泽夫先生,1958 年出生,现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组副书记、总经 理.斯泽夫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金属材料热处理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管 理工程专业.1983 年加入东方电机厂,先后任技术员、厂团委副书记、书记,铸造分厂副 厂长、厂长兼党总支书记,生产处党支部书记兼副处长等职;
1995 年以来历任东方电机厂 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 等职务;
1998 年3月至
1999 年6月任四川德阳市副市长.2003 年2月调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公司任现职至今. 陈新有先生,1961 年出生,现任东汽党委书记,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汽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新有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涡轮机专业,研究生毕业于 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2 年加入东方汽轮机厂,1994 年后在东方汽轮机厂先后担 任质量保证处副处长、设计处副处长、副总设计师兼产品开发处副处长、处长、厂长助理 等职;
2000 年1月以来历任东方汽轮机厂副厂长、 厂长等职;
2001 年10 月至
2003 年10 月 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挂职锻炼,任州委常委、副州长.2006 年7月起任现职至今.
1、凡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交易时间结束时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 人士,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二零零七年临时股东大会.持有本公司 H 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 司将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六)至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须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下午四时前交回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1712-1716 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事处.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 日(星期五)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H 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如股东由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同代理人委托书出席.
2、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 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
3、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如要委任股东代理人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委托书须由做出委托的股东亲自签署或由 其透过书面形式委任的授权人代其签署.如果委任股东代理人的委托书由委托人的授权人 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和股东代理人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指定开始举行时间前
24 小时交回本公司之注册地 址,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