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10-01 |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四川东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树新材 )是东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东方电气 )控股子公司东方电气 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汽有限 )的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的 控股孙公司.因经营需要,东树新材增资扩股引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 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电气集团 )为其控股股东.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19 年5月22 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树新材增资扩股议案》.根据上述议案,东树新材本次增资额 1.5 亿元,全 部由东方电气集团以现金出资.按照
2018 年12 月31 日东树新材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值 13,595.90 万元计算, 增资后股权比例为: 东方电气集团持股比例 52.46%, 东汽有限持股比例 47.54%. 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为:(1)双方届时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正式生效;
(2)双方股东均已同意本次交易. 截至目前, 东树新材是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东方电气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2 东,持股比例为 55.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之 规定,东方电气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 易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 本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详 情请参阅本公告第六部分.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条规定,就该项关联交易 事项做出专项信息披露.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727,919,8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91%,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东树新材 是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条之规定, 上述主体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东方电气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1984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4791675000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 邹磊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
水火核电站工程总承包及分包;
电站设备的成套 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
成套设备制造及设备销售;
机械、电子 配套设备的销售;
相关工程的总承包和分包;
房屋出租.(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