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10-02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 68.30 亿元.本 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泽" )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山西华泽现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总额约人民币
33 亿元.公司拟按持股比 例为山西华泽的前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担保期限 不超过
3 年.
2016 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项 担保相关的《关于公司拟为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 公司章程, 上述有关为山西华泽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授权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若本项担保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担保授权期限为为本议案获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山西华泽,注册地点:河津市清涧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冀 树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电解铝、 阳极炭素生产销售;
铝合金深加工、销售;
电力生产、供应;
相关技术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批发、 零售: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气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 电线电缆、五金机电、润滑油;
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销售及维修;
与本公司
2 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山西华 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40,934.49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37,236.6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3,697.81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4,852.3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需与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分别签订, 其中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 为确保山西华泽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同意为其融资提供 担保.
(二)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符合相关规定.
(三)被担保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 3.69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3%;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64.61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5%;
累计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 68.30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8%. 公司无逾期担保 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