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10-03 |
4、合同价款及支付:(1)总承包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 为178900 万元人民币(含税),主要包括设备物资购置费、建筑施工 费、 安装工程费等, 由美锦华盛按本合同约定的预付款 (计10000 万元) 、 工程进度款(设备和材料款、建筑安装工程费、总包管理费、其他费用) 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支付时间进行支付.(2)PMC 合同:合同总价为
2500 万元(含税),由美锦华盛按合同规定的预付款、相关款项等类别 和支付比例、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5、工期:(1)总承包合同:至2020 年8月底前完成机械竣工, 工期约
16 个月.(2)PMC 合同:PMC 服务结束时间为
2020 年12 月31 日,工期约
20 个月.
6、双方责任:(1)总承包合同:业主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 基础数据、必要条件、场地及保障;
负责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付款 等义务.本公司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 管理、采购、施工安装、单机试车、人员培训,直到在联动试车、投料 试车、性能考核中技术服务、装置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和任何缺陷的 修补,并保证业主对合同装置的所有权.合同还约定了知识产权、相关 违约与赔偿、风险责任与保险、保密、不可抗力、争议与解决等事项. (2)PMC 合同:业主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合 同款项;
本公司负责按合同和业主要求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接受业主的 监督和管理.合同还约定了相关违约金、知识产权、争议与解决、保密、 不可抗力、保险等条款.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总承包合同总价为
178900 万元人民币, 履行期限预计约为
16 个月, 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3.26%.PMC 合同 总价为
2500 万元,履行期限预计约为
20 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37%.上述两个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 司
2019、2020 等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上述两个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乙二醇等煤化 工建设领域的工程业绩;
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在乙二醇等煤化工工程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建设业绩, 具备了对上述两个合同的履行能力;
上述两个合同均可能存在不可抗力 等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美锦华盛签订的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 尾气制
30 万吨/年乙二醇联产 LNG 项目 PC(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及 《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尾气制
30 万吨/年乙二醇联 产LNG 项目 PMC 项目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