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3-10-03 |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一、会议通知情况 山西山大合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 年7月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
neeq.com,cn)披露了 《山西山大合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 ,公司定于
2018 年8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8月20 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2018 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孙林敏(截止
2018 年8月8日,直 接持有公司
79600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70%)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在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以下临时议案:
1、 《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部分条款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进行修订,故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在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后, 增加第三条、 第四条, 之后条款相应顺延.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29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 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对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等)及其他交易事项以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对于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50%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