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10-03 |
4 号――固定资产》 、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于资产交 付时确认了相应的资产处置收益. ②设备等附属物搬迁补偿收入部分. 该部分收入是用于补偿公司发生的设备搬迁、 租赁 户拆迁等费用. 下厂区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 公司已完成该区域内的全部机器设备等搬迁工 作,相关的搬迁费用已实际发生.因此,公司于报告期内确认了用于补偿搬迁费用的相应补 偿收入 1,226.54 万元. 由于该部分收入不构成资产交易对价, 公司将其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入. ③搬迁奖励与停工损失补偿等收入. 该部分收入与资产被征收并交付密切相关, 公司交 付资产则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补偿,不交付则不享有.因此,公司于下厂区资产交付完成时 确认了相应收入 1,172.95 万元. 由于该部分收入不构成资产交易对价, 公司将其作为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④报告期内,下厂区被征收资产及补偿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补偿金额 账面净值 费用及税金 税前损益
一、 被征收资产 13,366.24 571.91 29.88 12,764.45
二、 设备等附属物搬迁 1,226.54 - 840.58 385.96
三、 搬迁奖励与损失补偿等 1,172.95 - - 1,172.95 合计 15,765.73 571.91 870.46 14,323.36 所得税费用(税率 25%) 3,580.84 净收益 10,742.52 本次上厂区资产及下厂区资产被征收, 系自贡市政府依法征收. 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自 贡市加快推进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振兴地方经济, 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 工作. 公司在办理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后即不再拥有控制权并不再享有收益权, 也不再承担该 资产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收款的权利得到征收中心认可.本次征收方大安区房管局、征 收中心信用状况良好, 目前正在努力组织资金并积极支付公司征收补偿款, 公司有理由相信 收款权力和款项收回能够得到可靠保证. 因此公司在办理完下厂区的移交手续后全额确认下 厂区的相关收入是合理的. 我们获取并查阅了征收协议、下厂区土地、房屋移交清单等资料,复核公司对该事项的 账务处理.同时,我们对征收中心进行访谈、函证,根据征收中心访谈及函证回复,征收协 议中征收中心的资金来源为信托、银行融资款等,并非从财政预算直接拨款,征收中心认可 公司在将资产交付后即不再承担该资产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享有相应的收款权利.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下厂区资产补偿金额全额确认相关收入是合理的,收入与损 益确认时点是谨慎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告显示,2019 年1月,公司完成上厂区资产的相关移交手续,公司将在
2019 年度确认该事项相关损益,请公司结合上厂区资产征收的主要会计处理,说明该事项对财 务损益的影响.同时,请结合征收协议对于上厂区资产、下厂区资产的具体交房约定说明 公司
2018 年6月签订征收协议但上厂区资产迟至
2019 年1月移交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 是否存在刻意将上厂区资产、下厂区资产相关损益安排在两个年度予以确认的情形.请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①公司根据征收协议约定于
2019 年1月31 日前完成上厂区的全部机器设备等的搬迁工 作及房屋土地移交手续,并于
2019 年1月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上厂区资产处置的相关会计 处理和依据与下厂区相同.经测算,上厂区资产处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