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0-04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南一农集团 )于2018年5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南京第一农 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深证函[2018]24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南一农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人 民币的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条件无异议,本无异 议函自出具之日 ( 2018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4日 披露的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 公告》 ( 公告编号:2018-025). 鉴于资本市场变化, 南一农集团未能在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每周净值 公告估值日期:2019年04月26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04月27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名称 东兴兴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兴福一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7091 基金管理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代码
51100000 基金托管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码
23230000 基金资产净值 417,906,692.84 基金份额净值 0.9977 基金实施分红等事项的 特别说明 除息日 分红金额(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其他事项说明 (场内) (场外) - -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 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 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20万股,回购价格2.475元/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一)2018 年3月2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本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 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 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 最终提高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2018 年3月2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 本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 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 三)2018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 四)2018年3月19日, 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 五)2018年3月21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18年3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 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与该议案有关联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同日, 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本计划的授予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