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10-04

2018 年3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六)2018 年3月21日, 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2018年3月26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 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七)2018年5月15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475元,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99人,授予数量为1,070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规定: 激励对象主 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 激励对象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 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为此,公 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 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00,000股, 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 数的1.8692%, 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430,400,000股的 0.0465%.

3、回购价格 依据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之 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规定,本次回购价格 为首次授予价格,即2.475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95,000元,回 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700,0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年5月18日,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9,700,000 股增加至430,400,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0, 000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430,400,000股调整为 430,200,000股. 股份性质 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 数量 ( 股) 回购注销后 数量 ( 股)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数量 ( 股)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109,755,612 25.5008% 200,000 109,555,612 25.4662% 股权激励股 10,700,000 2.4861% 200,000 10,500,000 2.4407% 高管锁定股 99,055,612 23.0147% 99,055,612 23.0255%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320,644,388 74.4992% 320,644,388 74.5338%

三、股份总数 430,400,000 100.0000% 200,000 430,200,000 100.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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