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10-07 |
1、 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设备品牌、 型号是否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 5%的比例分 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3、供应商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要求且所报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并符合询价 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则以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数,进行价格调整,调整系数为 6%. 报价调整金额=报价总额-[(一般产品的最低报价*节能调整系数 5%)+(一般产品的最 低报价*环境调整系数 5%)+(供应商报价总额*小微企业调整系数 6%)]
4、以报价调整金额与一般产品供应商报价比较,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 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 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 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 范围、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 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 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七) 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 将取消该询价结果, 另行组织;
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采购人 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且 供应商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 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六、成交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 东营政府采购网 (http://dycg.dongying.gov.cn) 、 东营市垦利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lggzyjy.gov.cn)上进行公告.
七、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经东 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盖章,对成交结果予以见证.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 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 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 不良行为.
(二)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 限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 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垦利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 市垦利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