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10-08 |
又通过总结潍坊市奎文区等各区 (市、 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经验, 以标准为载体,实现可复制可推广.通过系列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努力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运作依 标准、过程可监控、结果能评估、效能易考核、改进有目标 ,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 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DB3707/ T 1.1-2018
1 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的构成、运行目标、工作职责与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基层党建运行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2 机制构成 城市基层党建四级运行机制由区(市、县)委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 格党支部构成.
3 运行目标 3.1 形成统筹协调的党建工作理念 教育和引导区域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充分认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树立区域统筹协调的党 建工作理念. 3.2 形成完善的联动共建工作体系 推进城市基层党组织之间、基层党组织与区域内其他基层组织之间的互联互动,形成街道、社区及 驻区单位党建工作、党群工作一体化的运行体系. 3.3 形成健全的资源共享工作机制 整合区域范围内的各类资源,推动党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良性互动.
4 区(市、县)委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 4.1 会议组成 4.1.1 会议由区(市、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召集,组织、宣传、财政、民政等部门参加. 4.1.2 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下设党的建设、社会治理、 经济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人力资源等专业委员会. 4.2 会议职责 4.2.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 两新 组织) 等基层各领域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总体设计,研究制定推 进措施. 4.2.2 协调、指导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研究相关配套政 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DB3707/ T 1.1-2018
2 4.2.3 定期沟通交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困难和问题. 4.3 工作机制 4.3.1 联席会议可采取情况调度、定期通报、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4.3.2 年初应确定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中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年底各成员单 位分管负责同志应在联席会议上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 4.3.3 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
1 次,由牵头单位负责 组织,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同志参加. 4.3.4 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协调工作,由区(市、县)委组织部承担.
5 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制) 5.1 人员组成 5.1.1 街道党工委实行兼职委员制. 5.1.2 街道党工委一般设专职委员 7-9 名,其中应有
1 名委员专职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并兼任街道 两新 组织综合党委书记. 5.1.3 街道党工委应根据工作需要,从驻街道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两新 组织中确定部分有 代表性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人数不超过
5 名. 5.1.4 兼职委员不占街道职数和编制、不对应街道行政级别、不在街道领取补贴报酬. 5.2 兼职委员工作职责 5.2.1 按时参加街道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积极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建言献策,认真贯彻 落实会议精神. 5.2.2 以服务群众为主要任务,定期到联系点调研,及时收集驻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5.2.3 配合街道全面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共同做好区域内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5.2.4 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各类主题活动,引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建 设. 5.2.5 协调所在单位为街道提供政策、人才、技术、物资、资金、阵地等方面的支持. 5.3 兼职委员选聘程序 5.3.1 各驻区单位根据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任职条件,推荐兼职委员名单. 5.3.2 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确定党工委兼职委员提名人选,并进行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