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10-11 |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2、玻璃及玻璃制品 平板玻璃制造 其他玻璃制造;
以煤、 油、天然气为燃料加 热的玻璃制品制造 / / 为此,永康市喜兹工贸有限公司特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本项 目的环评工作.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基础 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 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 年10 月26 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12 月29 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2019 年1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 年11 月7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12 月29 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产
100 万只玻璃杯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年10 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6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 号),2016 年3月25 日起施行);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起施行);
(1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22 号,2018 年6月27 日);
(14)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2017 年9月13 日. 1.2.2 地方有关法规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第
364 号,2018 年3月1日起施行);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修订)》(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 年7月1日起施行);
(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订)》(2017 年9月30 日起施行);
(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11 月30 日修订,2018 年1月1日起 施行);
(5)《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浙淘汰办〔2012〕
20 号,2012 年12 月28 日起施行);
(6)关于印发《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函 (2015)402 号,2015 年10 月21 日;
(7)《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 号,2017 年7月17 日;
(8)《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