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3-10-11

10 月25 日前(预计)完成推荐、复试 及接收工作.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 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请全国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随时关注您所选考点发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信 息.凡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

2015 年9月及以后关注我校在北京农学院研 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有关报名工作信息并请及时进行网上报名. 其他相关工作我 们会尽早在网上发布.

三、考生参加我校复试前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及相关证书. 2. 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 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英语四级、 六级证书、 学术论文、 科技成果等) , 并准备好近期

1 寸和

2 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 在职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 报考意见书并签署三方协议.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 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 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 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 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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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方式 1.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 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 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 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 我校不再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 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 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2.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3. 与招生相关的信息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北京农学院

网址:http://www.bua.edu.cn/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http://yz.bua.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北京农学院

网址: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94.dhtml 4. 招生目录免费备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 参考书,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 5. 如果通讯地址不固定,在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时,请主动向我校研招办 提交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信封(不用贴邮票).

六、研究生导师的相关信息及其他报考信息,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 关信息.

七、2016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按照教育部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 行.

八、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的

2016 年招生文件冲突,以后者为准.

6 2016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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