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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万t/a 矿井 生产系统(西部区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2019 年4月18 日目录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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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1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4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4 3.2 公示方式.4 3.3 查阅情况.6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6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7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7
6 报批前公开情况.7
7 其他.7
8 诚信承诺.7
1 1 概述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组织建设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 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90 万t/a 矿井生产系统(西部区域)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环评期间对项 目进行了公众参与, 向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旨 在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 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 成项目建设.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委托山西清泽阳光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矿井 生产系统(西部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 年7月3日,项按照国家 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山西煤炭运 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厂区及周边村庄将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及 事项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告,公告的内容有: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 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要求,重新 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2月18 日至
2019 年3月1日;
第二次 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进行. 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
28 号文件)有关精神与《关于强化公众参与的通知》(晋环发〔2009〕44 号文 件)有关精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6月委托山 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90 万吨/年矿井生产系统 (西部区域)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017 年7月3日-2017
2 年7月14 日在项目厂区及周边村庄将有关公众参与的内容及事项进行了公告, 公告的内容有: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和联系方 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 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司
90 万t/a 矿井 生产系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吉县盛平煤业有限公 司90 万t/a 矿井生产系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