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10-31 |
1、砖厂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增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以及破碎车间的布袋除尘器.符合《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中 鼓励类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15 款'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
条文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宣汉县下八镇天一村
3 组,宣汉县宏峻建材厂向宣汉县下八镇天一村 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13.6 亩,本项目距离下八 镇场镇 2.2 公里,不在下八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与当地规划相容.本项目厂区及四 周没有县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别保 护的敏感目标.本项目在原有土地基础上进行技改(新增脱硫除尘设施),不新增占 地,不占用林地及基本农田.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
2、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与 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性分析 根据《宣汉县生态红线分布图》可知,宣汉县生态保护区涉及毛坝镇,渡口土家 族乡,龙泉乡,石铁乡,新华镇,本项目位于宣汉县下八镇天一村
3 组,不在该生态 红线范围内. (2)与 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性分析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 准,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 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不存 在环境质量恶化的情况. (3)与 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性分析
3 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 (新增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以及破碎车间的布袋除尘器) , 破碎、筛分环节新增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隧道 窑烟气新增一套脱硫除尘设施,烟气处理废水经中和后循环使用.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 (新增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以及破碎车间的布袋除尘器) ,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旱厕收集, 用作周边耕地施肥;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破碎、筛分环节采用布袋除尘器以及湿法除尘;
隧道窑烟气经一套脱硫除尘设施处理 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煤矸石以及页岩堆场采用顶部加盖, 四周采用钢结构半密封, 并设置
1 台喷雾机,定期喷雾;
场地内采用硬化地面,限制车速,出入口设置车辆冲 洗平台对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遮盖.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采取合理布局、减振消声、密闭设置.项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村上垃圾收集池,由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因此,项目采取本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运营 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该行业不属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行业内容.
3、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宣汉县下八镇天一村
3 组,厂址和页岩矿山均在同一区域内.项目 所在地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走向,项目(包括页岩矿山,下同)东面 25m 为堆码场, 再往东为天桥页岩砖厂, 275m~387m 有散居住户
10 户;
南面紧邻省道 201, 24m~200m 范围内有散户住户
19 户;
西南面 134m 为无名小河;
西面 0m~134m 范围内有散户住 户5户,西面 43m 为长春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