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3-11-03 |
1919 万元,剩余
898 万元未予支付. 对此,我公司分别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其返还货款
1919 万元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
2008 年12 月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编 号为临 2008-025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公告,和2010 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 报》 、 《证券时报》编号为:临2010-002 关于诉讼事项判决 情况的公告.截至
2009 年期末,本公司已对浙江物产民用 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该部分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
而 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也诉我公司,要求我公
3 司支付拖欠货款
898 万元(即上述公告的案情) . 针对本案焦点-双方所签合同项下的货权问题, 本公司已 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有关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第三人: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2)诉讼起因 截止目前,原告一直未能取得合同项下的货物,而第三 人已经存放在被告处的货权转移给了原告.被告以内部体制 改革为由拒绝向原告交付货物. (3)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或第三人向原告交付
3000 吨PTA(价值
2817 万元)或赔偿原告损失;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四四
四、 、 、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 浙杭商终字第
210 号民事判决书;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宁商初字第
8 号案件受 理通知书.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一一一一年年年年四 四四四月 月月月十五 十五 十五 十五日 日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