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11-04 |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 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1,823,700 人民币普通股 61,823,700 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 宝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7,299,044 人民币普通股 57,299,044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 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15,400 人民币普通股 53,015,400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方正 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8,304 人民币普通股 50,008,304 杜宣 15,241,052 人民币普通股 15,241,052 何宇 8,312,029 人民币普通股 8,312,029 张晔 6,5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6,538,100 陈跃东 5,605,480 人民币普通股 5,605,48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何思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余市慧盟投资 有限公司、何宇先生及张晔女士与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华融证券-平 安银行-华融股票宝
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 平安银行-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杜宣为参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 购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 售流通股股东,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
1、公司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07,936,000 股外,还通 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00 股,合计持有 1,307,936,000 股;
2、公司股东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64,000,000 股,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704,000 股,合计持 172,704,000 股;
3、公司股东何宇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312,029 股;
4、公司股东杜宣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241,052 股,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00,000 股,合计持有 15,241,052 股;
5、公司股东张晔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32,000 股,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306,100 股,合计持有 6,538,100 股;
6、公司股东陈跃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374,380 股外,还通过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231,100 股,合计 持5,605,48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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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