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11-04 |
二、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5月28 日
3、股票简称:海康威视
4、股票代码:002415
5、发行后总股本:50,000 万股
6、本次 A 股发行股数:5,000 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海康威视上市公告书
4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及实际控制人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第五十二研究所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份, 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本公司股东龚虹嘉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杭州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 在胡扬忠、 邬伟琪、 蒋海青、 周治平、徐礼荣、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瑞红、陈 军科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胡扬忠、邬伟琪、龚虹嘉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上述人员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股东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蒋海青、周治平、徐礼 荣、蔡定国、何虹丽、郑一波、胡丹、蒋玉峰、刘翔、王瑞红、陈军科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威讯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威讯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 届满后,在其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威讯投资股份 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威讯投资股份总数的 25%;
在其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 海康威视上市公告书
5 持有的威讯投资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扬忠、邬伟琪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 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杭州康普投资有限公司股份, 也不由康普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