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3-11-09

2 个交易日内向控股股东发出应由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启动程序: (1)在应由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稳定股价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收到公司通 知后

2 个交易日内, 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等信息. (2)控股股东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行与增持相关法定手续,并在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应 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为前提,并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情形下履行增持义务: (1)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仍满 足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2)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15%. (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 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 30%. (5)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条件实施增持后三个 月内再次出现触发增持情形的,在该三个月内不再履行增持义务. 公司将在上述第一条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发出应由其增持股份稳定股价的书面通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启动程序: (1)在应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稳定股价时,有增持义务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

2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总金额等信息. (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开始履 行与增持相关法定手续,并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如果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 署相关承诺.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 案方面的相应承诺要求.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三)约束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回购股份的承诺,将: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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