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11-12 |
2009 ?股东周?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并生效后, 原 公司章程由本公司章程替代. (《必备条款》第?条) 第八条 自本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本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义务的,具有法? 约束?的文件. ( 《必备条款》第?条)
3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经?和其他高级管 ?人员均有约束?;
前述人士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 有关的权?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本公司章程起 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公 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和其他高级管?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必备条款》第七条)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 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但公司?得成为任何其他盈? 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的需 要,按照《公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述控股公司运作. ( 《必备条款》第八条) 第十一条 公司是独?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一??为均需遵守中国及境外上 市外资股上市地的法?和法规,并且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遵守中国法?、?政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拥有融资权或者借款 权.公司的融资权包括但?限于发?公司债券、抵押或者质押公 司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财产以及中国法?、?政法规允许的其他 权?;
但公司?使上述权?时,?应损害或废除任何类别股东的 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 办?前款所述融资或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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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形式,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 法,灵活经营,开?创新,努?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必备条款》第九条)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移动通信系统天线及天线工程产品、微波 技术产品、通信电子产品、数据通信产品、办公自动化、仪器仪 表及相应的系统工程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检测和服务(以 上实?许可证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需经国家 核准的产品除外). ( 《必备条款》第十条)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 的发展能?,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 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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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 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发?的普通股,包括内资股 和外资股股份.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 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必备条款》第十一条) 第十?条 公司发?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0.1 元. 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必备条款》第十二条) 第十七条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 投资人发?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股份的外国和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的投资人;
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股份的,除前 述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 《必备条款》第十三条) 第十八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公 司向境外投资人发?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 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前款所称外币,系指国家外汇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用来向公司 缴付股款的、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定货币. ( 《必备条款》第十四条) 第十九条 公司发?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简称为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 H 股 ) .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指经国家有关部门 批准并获香港联合交?所有限公司(下称 香港联交所 )批准上市 的,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交?的股票.在 《上市规则》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