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11-13 |
5 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的相符性 拟建项目位于扬子石化公司厂区内,扬子石化公司地处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 芦片区, 该片区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石油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精细化工项目 为主要内容,重点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精细化工、高分子 材料、生命医药和新型化工材料六大领域.该项目属于石油化工配套环保设施项 目,与南京新材料科技园规划相符. 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相符性 对照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拟建项目不属 于 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 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 项目不涉及排污,不涉及 高风险、高排放产业 . 综上所述, 拟建项目符合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 通知》 . 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 (集中区) 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 (苏 政办发〔2019〕15 号)相符性 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 见》 (苏政办发〔2019〕15 号) ,拟建项目不属于 禁止审批列入国家、省产业政 策限制、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 种不 予批准的情形的项目,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合理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 ,不为 含 杂环、杀菌剂、卤代烃、盐份等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化工项目,高VOCs 含量有机 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端特种涂料除外) ,危险 废物产生量大、园区内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或设区市无法平衡解决的化工项目 , 不为 危险废物量
500 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
2000 吨以 上的化工企业 不为 新建布局化工园区(集中区)和化工企业 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 (宁政发 [2015]251 号)相符性 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 [2015]251 号),拟建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规划、不占用、涉及 生态红线区域;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满足总量现骨干要求;
采用扬子 现有设备达到国际清洁生产水平.不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属于 通知 所禁
6 止的项目类别. 与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6〕96 号) 相符性 对照《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6〕
96 号),拟建项目不属于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目前 扬子石化已装有在线监测设施 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规划、不占用、涉及生态红线区 域;
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满足总量现骨干要求;
采用扬子现有设备达 到国际清洁生产水平.不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属于 通知 所禁止的项目类 别.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 与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 〔2018〕74 号) 、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013 年)和《南京市生态红线 区域保护规划》 (2014 年) ,本项目所在扬子石化公司厂区不涉及南京市辖区范围 内的生态红线区域,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和南京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相符. 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马汊河洪水调蓄区,位于项目西侧 0.4km. 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评价区大气为不达标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 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9〕7 号) 到2020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 排放总量分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