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3-11-1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旨在保障我公司各渠道短期险业务健康稳健的发展,加强公司短 期险业务的精算管理工作.
第二条 产品费率浮动的制定原则应遵循审慎原则.
第二章 产品定价管理 第三条 本产品可以在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费率浮动. 第四条 各销售渠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浮动费率.光大永明安 康运动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浮动范围为基准费率的-90%~30%,基准费率 是我公司向监管备案的费率. 第五条 产品精算部对于每款产品的浮动费率范围的制定须严格遵守监管对于短 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的费率浮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产品精算部应定期对公司的实际经验进行分析和回顾,对于赔付率不理 想的产品,在监管规定的范围内,动态调整每款产品的费率浮动范围,以 降低赔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