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3-11-17

(三)激励对象赵雪、王茜、史晓丽、王凯和陈选良系通过直接持有发行人 股份方式获取激励. 对赵雪、王茜、史晓丽、王凯和陈选良采用直接持股的激励方式,主要是基 8-1-6 于以下原因:

1、 赵雪、 王茜、 史晓丽和王凯系发行人的重要管理人员, 王茜和史晓丽系

2008 年发行人设立之初便加入,赵雪和王凯在受让股权时亦已经入职四年,鉴于其四 人在发行人的工作年限、负责的业务板块以及对发行人贡献,通过直接持股较为 适宜;

2、陈选良系张东晖的北大校友,两人相识多年,陈选良有多个行业的投资和 管理经验,且在资本运作方面经验丰富.陈选良为发行人在股权结构设计、股权 激励、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公司等方面提供了诸多建议,并对发行人的股东和高 管进行多次培训及解答其关于投资、上市等方面的咨询;

未来陈选良将在资本运 作方面继续为发行人提供咨询;

鉴于陈选良为发行人所作的上述贡献,发行人股 东决定给予其股份激励,而陈选良因其并非发行人员工,所以不宜通过易东兴持 股,因此,由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二、陈选良未在发行人任职,是否符合激励对象的标准及依据,结合陈选良 的履历、对外投资、陈选良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等事项,充分披露 引入陈选良的原因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之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之

2、陈选良持 股情况 处对以下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一)陈选良未在发行人任职,是否符合激励对象的标准及依据

1、作为非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股权激励时,其激励对象范围可以不限于公 司员工;

2、陈选良未在发行人任职,但其在发行人的发展过程中为发行人提供了相关 咨询及培训服务,发行人对其进行股权激励,未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二条的规定 股份支付,是 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2015 年7月, 陈选良通过受让股权而持有宝兰德有限股权的 8-1-7 行为,发行人已按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其获得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会计处理. 同时,该文亦说明股权激励除了获取职工服务之外,还可以是获取 其他方提供 的服务 . 综上,陈选良虽未在发行人任职,但其获得发行人股权激励未违反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陈选良获取股权激励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陈选良的履历 陈选良的履历如下: 陈选良先生出生于

1966 年,199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自1990 年2月至1993 年8月在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任讲师, 自1993 年8月至

2004 年1月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任总经理,自2004 年2月至

2005 年5月在 香江投资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 自2005 年5月至

2010 年12 月在正源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任北京区域公司董事长,2011 年6月至今在天津久德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出具日,陈选良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陈选良任职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