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11-19 |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并于
2004 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业务规则》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实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