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11-20 |
AN AERO-ENGINE CORPORATION LTD :
1、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2、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 交割日届期;
4、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本公司核发名称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08 年8月15 日6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将公司的全部业务、资产和债务出售给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关 联公司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购买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 与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 航空产品制造相关的全部业务、资产和债务并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 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事宜(以下简称 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 ,已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 工业委员会的批准,并获得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初步同意, 目前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将由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的主要资产所在地及经营地将由吉林省长春市变更至陕西省西安市,本公司 的主营业务将由以玉米为原料的深加工业务变更为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 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生产业务,故根据西 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本公司的注册 地址由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717号, 邮政编码:
130033 变更为 西 安市未央区徐家湾,邮政编码:710021 (暂定,最终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
1、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2、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资产出售协议》和《资产收购协议》规定的 交割日届期;
7
4、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本公司核发注册地址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2008 年8月15 日8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将公司的全部业务、资产和债务出售给中粮生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关 联公司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购买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 与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 航空产品制造相关的全部业务、资产和债务并向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及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 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事宜(以下简称 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 ,已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防科学技术 工业委员会的批准,并获得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初步同意, 目前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将由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的主要资产所在地及经营地将由吉林省长春市变更至陕西省西安市,本公司 的主营业务将由以玉米为原料的深加工业务变更为航空发动机(含衍生产品) 批量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外贸转包生产及非航空产品生产业务,故根据西 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提议,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本公司的经营 范围由 食品加工,以玉米等农副产品为原料的深加工,与加工业相配套的运输 业、仓储业、包装业及技术开发、信息咨询,粮油经销 变更为 航空发动机、 燃气轮机、烟气透平动力装置、航天发动机及其零部件、风力发电机、太阳能 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与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