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1-24 |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11078.9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405.27元. 按标 杆上网电价约0.59元/kW ・ h ( 含增值税)测算,项目建成后平均年新增净利 润约5000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要求, 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 规划要求,是公司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积极措施,将明显增加公司持续 经营及盈利能力. (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需征用及租用部分土地,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风险. 公司将积 极与当地政府落实用地事宜,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 三)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项目将显著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成为公司未来新的经济增长 点. 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需时间因素,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6届4次董事会决议.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8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易县新能源参与集团公司应收账款 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盘活资金,提高资产周转率,公司所属国家电投集团易县新能源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县新能源)拟参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发起设立 的平安-国家电投可再生能源电费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易县新能源 以应收新能源国家补贴作为基础资产,参与发行. 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0.35亿元. 公司拟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 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签署 《 委 托代理协议》,委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代理处置应收账款及相关资金的 归集和转付工作,委托费用为0元.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第6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易县新能源参与 集团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的的议案》,李固旺先生、刘伟先生、吴连成 先生、聂毅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3名非关 联董事 (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参与集团公司应 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可盘活公司资金,提高资产周转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 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本:4,5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炳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