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11-26 |
其余关联方为受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一
6 定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 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 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