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3-11-27 |
(一)
4 正文
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补充说明租赁土地是否涉及基本农田.请主办券商和 律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核查过程 通过核查公司土地租赁协议、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政府相 关证明文件.
二、分析过程 根据公司说明及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 ,瑞诚科技租 赁的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曲水村北青龙路与恒宇路交叉口 4.1213 公 顷土地,正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过程中, 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 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根据新乡县人民政府的委托, 承担此次土地征收 的勘测定界工作.2015 年5月10 日,河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 院有限公司出具新乡县土勘【2015】010 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书》 ,测定结果显示:利用收集到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资料、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界限图,瑞诚科技租 赁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并进行了实地核定.实测瑞诚科技用地总面 积为 4.1213 公顷, 其中水浇地面积 2.9532 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 1.1681 公顷,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为 0.0000 公顷. 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5 同时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 租赁土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三、结论意见 经以上核查和分析, 瑞诚科技租赁土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情 况.
2、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是否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 》相 关要求履行核查公司的环保情况,作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通过查看公司的业务情况及运营项目的环评批复情况、 核查在建项目的环评批复情况, 公司所执行的环保方面的制度及所采 取的措施,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查看了公司与河南华银 工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二、事实依据和分析过程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修订) 、 《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 (GB/T 4754-2011) 、 《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 、 《挂牌公 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 ,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重污染行业.
(一)在运行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2011 年8月,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受瑞诚科技委托 河南豫都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6 承担公司 年产
1000 吨四乙酰核糖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 编写了《新乡瑞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
1000 吨四乙酰核糖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简称《报告书》 ) ,该报告结论为:该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选址位于新乡县朗公庙镇曲水村 西北 700m,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各项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实现达标 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评价认为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 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可行.
2011 年11 月29 日,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新环专项行动 【2011】02 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乡瑞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
1000 吨四乙酰核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原则批准《报 告书》 ,同意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