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11-28 |
(三)款、第
(五) 款之规定,大连重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资产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出售资产,即本公司所持有的华电虎林 18%股权出售给 大连重工.
2、交易资产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所持有的华电虎林 18%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381672937859M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乐乡永平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孟宪武 注册资本:1554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风电场的综合利 用及经营;
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
风力发电物资、设备采购. 成立日期:2008 年05 月30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05 月30 日至
2033 年05 月29 日 财务数据:
5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华电虎林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为 655,995,295.22 元,净资产为 180,129,945.35 元,营业收入为 87,635,229.80 元,净利润为 20,720,292.66 元.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华电虎林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为 655,448,845.55 元,净资产为 176,172,861.72 元,营业收入为 67,687,620.33 元,净利润为 17,273,817.26 元.
(二)华电虎林股东情况:
1、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货币
2797 18%
2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2743 82 合计
15540 100%
2、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68574458E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231 号前田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少雄 注册资本:840796.152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
电力建设;
工程监理服务;
电力技术、管理咨 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它高新技术开发;
煤炭、矿产品、钢材、电子 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
对外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4 年11 月30 日
3、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发函称放弃对华电虎林 18%股份的 优先购买权.
(三)交易资产的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华信众合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众合评报字[2018]第1170号 《资
6 产评估报告》 ,华电虎林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67,090,600.00元(大写:贰亿 陆仟柒佰零玖万零陆佰元),公司所持有华电虎林18%股权转让价格为 48,076,308.00元(大写:肆仟捌佰零柒万陆仟叁佰零捌元).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评估 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选择理由如下: 经过调查了解, 目前市场上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目前状况相同具有可比性 的上市公司或企业及可参考的股权交易案例,因此本次评估未选用市场法. 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为风电场的投资、运营及管理,产品机构简单,具有 初始投资大、生命周期长等特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正常经营且业务稳定, 其未来的预期收益及后续投资可以预测及量化, 并且未来可获得稳定收益的期间 和经营风险也可预测及量化,适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构建角度反映企业的价值,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经营管 理及考核提供依据, 本次评估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辨识和评 估的资产和负债,企业财务成本记录较为完整,评估所需基础资料可收集,因此 可以选用资产基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