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11-29 |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 司指重庆三峡 油漆股份 有限公司 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 交易所 化医集团 指 重庆化医 控股(集团 )公司 财务公司 指 重庆化医 控股集团 财务有限 公司 盐业公司 指 重庆市盐 业(集团)有 限公司 长风化工 指 重庆长风 化学工业 有限公司 紫光化工 指 重庆紫光 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处置预案 》 指 本公司与 财务公司 发生存、贷 款业务风 险应急处 置预案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处置预案》的规定,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处 置预案》第五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处置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13 年2月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敬请投资者查询.
一、概述
2013 年3月29 日,本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关于对单一股东贷款超过其出资额的 函》:称 为了降低化医集团的资金成本和资产负债率,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置换原在 各商业银行的高息借款和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 财务公司今年增加了对各成员单位 贷款发放,包括对股东单位发放贷款,所发放的贷款严格按贷款审批流程规范操作.
2013 年3月27 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在财务公司贷款
7000 万元,2013 年3月29 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股东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
6000 万元, 贷款余额
13000 万元. 上述贷款的发放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及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截止
2013 年3月29 日,财务公司股东紫光化工、盐业公司、长风化工在财务公 司贷款余额高于其出资额,其中: (1)紫光化工对财务公司出资额
5000 万元,贷款额
13000 万元. (2)盐业公司对财务公司出资额
5000 万元,贷款额
7500 万元. (3)长风化工对财务公司出资额
1500 万元,贷款额
12500 万元. 按照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处置预案的规定, 此事项符合上述预案第五条第
(四)款 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或该股东 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10]589 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2010 年12 月15 日领取《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2010 年12 月22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000000005586).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其中: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 31,5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63%;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10%;
重庆紫 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 币5,000 万元, 占注册 资本的 10%;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