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11-29 |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6月18 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4 年6月19 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 年6月19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
2014 年6月18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对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由本公司统一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72 元.
(二)对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 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08 元.
(三)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 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合肥三洋证券办 联系
电话:0551-65338028 传真:0551-65320313 联系人:方斌、孙亚萍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6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