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3-12-04 |
3、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天内完成验收调试并交付使用. 注: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
181 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陆万元整($1,860,000.00 元),预算资金包括货物 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 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五、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7 年度或
2018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 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至少一 潮州市枫溪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8C025
5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 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 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2、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 2013)118 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 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 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z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资格性审查小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在本项目投标 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 没查到您要的信息 ,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 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可从
2018 年12 月27 日起至
2018 年1月4日止,在广东平正 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大道分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