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12-06 |
2011 年12 月31 日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 司评估前账面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21,429.99 万元,负债总额计人民币 8,292.57 万元,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13,137.42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额计人 民币 22,045.62 万元, 评估值比原账面值增 615.63 万元, 增值率为 2.87 %;
负债总额计人民币 8,292.57 万元;
净资产计人民币 13,753.05 万元.净资产 评估值与原账面值比较增加值计人民币 615.63 万元, 增 (减) 值率为 4.69 %. 经收益法评估,截止
2011 年12 月31 日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净 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 15,130.32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与原账面值比较增加值计 人民币 1,992.90 万元,增值率为 15.1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报告
3 影响评估结论事项
1、国华能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营业执照将于
2018 年初到期,公司在 此之前将争取完成续期行为,因土地使用权未来续期年限无法预计,本次评估 未考虑相关费用.
2、国华能源未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3、公司另经营租赁母公司滨海能源
4 号、5 号锅炉机组及相关资产,年 租金
300 万元,预计以后年度企业仍将继续租赁且租金不变.
4、被评估单位的设备重置价不包含增值税;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1 年12 月31 日至
2012 年12 月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 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报告
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华夏金信评报字[2012]139 号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的资产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各项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委托评估的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全部资 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计算评估值等项工作.对委托评 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1 年12 月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经营场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27 号 法定代表人:冯兆一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壹拾肆万柒仟伍佰叁拾玖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000695 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不含电力供应) ;
热力生产;
工程设备、配 件生产、维修;
工程维修;
工程技术咨询;
自有房屋租赁;
机械设备租赁;
利用灰渣制作灰砖.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报告
5 公司前身为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10 月18 日,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批准,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恢复上市.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设办公室、人力部、计财部、生产部、设备部、物流部、工程部、证 券部、内审部等部门,拥有滨海热电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