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3-12-0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 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 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 2238)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第 13.10B 条发出. 随附之文件乃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登载 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庆洪 董事长 中国广州,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曾庆洪和冯兴亚,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严壮立、陈茂善、 李平一和丁宏祥,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付于武、蓝海林、梁年昌和王苏生.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 临2018-056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22352 债券简称:12 广汽 02/03

113009、191009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甲方) 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于

2018 年7月19 日在广州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双 方计划在广州共同出资成立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和时代广 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下称合资公司) ? 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审议程序 《合资经营合同》涉及的动力电池系统及动力电池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等尚 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合同对方的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或宁德 时代)

2、法定地址∶中国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3、法定代表人∶周佳

4、注册资本:217,243.7 万元

5、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 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

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

锂电池及相 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6、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8 年3月31 日, 宁德时代总资产为 47,823,235,529.37 元,净资产 为26,981,217,020.84 元,营业收入为 3,711,641,230.77 元,净利润为 469,264,488.71 元. 本公司与宁德时代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广汽时代动力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双方致力于共同设立并经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系统产品公司, 满足 甲方、甲方的分公司和子公司、甲方合资公司对汽车动力电池产品的需求,以盈 利与可持续发展为其长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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