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3-12-12 |
105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06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 明书 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以及《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或 本基金 )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 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基金或本基金:指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合同:指《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广发汇平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4月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规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
6 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