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3-12-13 |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 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 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 对其赔 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保险人最 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
3 - 第十五条 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 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 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 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加强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意外 事故的发生. 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遵守前款约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向投保人、 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 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第三者的安全应尽责任的, 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 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被保险人应当通知保险 人,保险人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九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故意或者因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 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