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12-14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无
6、关联交易 无无
7、对外担保 无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无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无无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西昌钢钒钒产品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短期内暂不具 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尚需进一步培育.为解决西昌钢钒 与本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 鞍钢集团计划在西昌钢钒的钒产 品生产加工业务连续三年盈利、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等)一年内,以公允价格将西昌钢钒的钒产品生产 加工业务注入本公司.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如鞍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 业(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事、 参与或入股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鞍钢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尽力帮 助本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如果本公司放弃上述竞争性新业 务机会且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 (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本公司有权随时一次性 或分多次向鞍钢集团或其控制的企业 (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 下属子公司)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所拥有的股权、资产 及其他权益.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 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集团、攀钢 集团承担. 履行中 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在不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将尽可能地减 是无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少并规范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 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将由鞍钢 集团、攀钢集团承担.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 ①保证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不会在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本公 司及子公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 ②保证本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 等体系独立于鞍钢集团、攀钢集团. (2)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①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②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鞍钢集团、攀钢集团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3)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 ①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②保证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4)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 ①保证鞍钢集团、攀钢集团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 不违规干预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