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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 6-7 期 金乡县人民政府公报 目录2016 年第 6-7 期 (总第
26 期)
2016 年7月7日出版 主管主办:金乡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文件】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6〕14号)2 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乡县渣土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字〔2016〕46号)… …………
7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办发〔2016〕20号)11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精准扶贫工作督查问责办法》的通知 (金办发〔2016〕23号)19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清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 通知(金办发〔2016〕25号)22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0号)25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1号)……
30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2号)……
33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3号)……
38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4号)43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5号)……
44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6号)45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6〕17号)45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入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字〔2016〕62号)46 【人事任免】…
48 【大事记】50 县政府文件
2 金乡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6 年第 6-7 期 金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发〔2016〕14号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金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乡县人民政府
2016 年4月28 日 金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 72号)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国土资规〔2015〕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 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 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 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 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 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 总量不扩大,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 施. 第三条 开展增减挂钩工作,应当坚持以统 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 化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合理配置 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 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规划管控,有序推进.依据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加强土地利用管控和 引导,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规 模,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二)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充分尊重农民 意愿,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 与、农民满意.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坚持最严格的 耕地保护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复垦耕地质 量,守住耕地数量和质量红线.严格落实节约集 约用地标准,推进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向园区 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
(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应与当地经济 JXDR―2016―0010001 县政府文件
3 金乡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6 年第 6-7 期 社会发展条件和水平相适应,与新型工业化、城 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注 重保护文化特色、传统风貌.充分考虑农民实际 承受能力,防止大拆大建. 第四条 增减挂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挂钩工作实行 县统筹主管、镇街实施 的层级管理.县政府做好规划协调、资金筹措等 工作,并将挂钩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内容,实行严格的督导考核制度.各镇政府(街 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 施,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和《目标 责任书》要求,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 具体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靠上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任务.对未能按计划及时归还指标的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冻结建设用地审 批;
对项目区建设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项 目区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 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增减挂钩 项目拆旧区房屋拆除、安置区建设、土地整理复 垦、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做好项目区群众稳定等 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根据镇街上报情况负责建立本 行政区域内增减挂钩项目库,组织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规划编制与申报,负责政策技术指导、项目 审查、项目在线报备和组织县相关部门进行县级 初验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政府投入资金的 筹集、拨付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项 目县级验收等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审计和监督. 县农业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的土 壤技术改良和土地流转,参与项目县级验收等工 作. 县住建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安置区建设的工 程质量监管,把好各类建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 和安全关,参与项目县级验收等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村镇体系规划、农村新型社区 和新农村发展规划的编制,挂钩项目安置区规划 选址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撤销、合并和自治组 织建设业务的指导.
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 第五条 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充分利用土地利 用现状调查成果,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农村土地整治潜力和当地社情民意,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体系、农业 发展、产业布局、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根据镇街摸底上报情况,合理确定增减挂钩试点 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第六条 镇街应当深入调查农村建设用地整 治潜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拆旧建新意愿等, 县国土资源局在镇街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项 目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拆旧建新的规模和布局, 合理安排城镇和农村建新用地的比例,优先保障 农村用地. 第七条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应当落实到项 目,按项目进行封闭管理,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三年.
第三章 立项与审批 第八条 增减挂钩按项目实施管理.申报增 减挂钩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