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3-12-16 |
二、第二次反馈意见:
2、特许经营权的取得.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公 司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依法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违规行为 (如有)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特许经营协议有无被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风 险,公司的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有效性、可执行性,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式、 事实依据与分析过程.请公司就上述未披露事项补充披露. 【回复】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资料,查阅公司特许经营权相 关文件和资质证书,访谈公司管理层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实地走访玉环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规划局,查询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特许经营权监管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规 定,查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方式,核查公司特许经营权取得的合法合规情况.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
7 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 项服务的制度.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 确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 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 据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 事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企业,应当事先向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市、 县人民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与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燃气主管部门签 订特许经营协议,并领取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 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在 协议签订后颁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 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 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008 年6月10 日,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向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 发布《关于开展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工作的通知》(台建规[2008]188 号),为加强 燃气行业管理,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