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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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客户过于集中的风险
2017 年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金额是 27,565,639.47 元, 占 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86.06%,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 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企业,且与公司一直保持长期的良 好合作关系,但今后如果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 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影响当期利润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440,371.83 元,净 利润为-5,930,667.48 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受政府补助金额有 一定的影响.政府补助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起到了较 大的促进作用,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未来政府补助的政策发生 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和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
3、政策风险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多为能耗水平较高的企业,项目整 体实施周期较长,若国内能源政策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 能因此终止;
此外,由于能源政策调整、工业结构调整等因素, 导致客户的能耗结构、能源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会对公司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4、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享受 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税的税率优惠.2017 年公司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资格认定.(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 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0 号)规定, 公司从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自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北京爱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18-014
6 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 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0]110 号)规定,公司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营业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 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规定,自2012 年9月起公 司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增值税.(5)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00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 行即征即退政策.经过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公司符 合该通知规定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一旦上述优惠 政策取消,公司盈利将受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