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3-12-26 |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存续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 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
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跟踪评级报告
4 跟踪评级说明 根据大公承做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存续债券信用评级的跟 踪评级安排,大公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履行债务情况进行了 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得出跟踪评 级结论. 发债主体 中国石油集团成立于
1998 年7月, 是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公司于
1999 年11 月独 家发起设立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石油 ) .
2000 年,中国石油在纽约和香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 年完成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发行(股票代码 601857) .截至
2016 年3月末, 公司实收资本 4,867.98 亿元人民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国务院国资委 )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2016 年6月17 日,公司拟将 6.24 亿股中国石油股份通过无偿 划转方式划转给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无偿划转后,公司将持有中 国石油 157,409,693,258 股股份, 占中国石油总股本的比例为 86.01%.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是中国油 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 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 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本次跟踪债券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简称 发行额度 发行期限 募集资金用途 进展情况
12 中石油01 /12 石油01
100 亿元 2012.01.11~2019.01.11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 设、补充运营资金 已按募集资金 要求使用
12 中石油02 /12 石油02
100 亿元 2012.01.11~2022.01.11
12 中石油03 /12 石油03
100 亿元 2012.02.22~2019.02.22
12 中石油04 /12 石油04
100 亿元 2012.02.22~2027.02.22
12 中石油05 /12 石油05
200 亿元 2012.03.15~2022.03.15
12 中石油06 /12 石油06
100 亿元 2012.04.12~2022.04.12
12 中石油07 /12 石油07
100 亿元 2012.04.12~2022.04.12 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跟踪评级报告
5 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015 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但主要经济指标仍处于合理 区间,产业结构更趋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