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12-26 |
2012 年第四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债券(品种二)2019 年付息公告 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于2012 年4月12 日发行的
2012 年第 四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品种二)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4月12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4月12 日至2019 年4月11 日期间(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
为保 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2012 年第四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债券(品种二) 2. 证券简称及代码:12 石油 07(代码:122660) 3.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石油天 然气集团公司)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 亿元 5. 债券期限:10 年期(附第七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发改财金[2011]2064 号文件 批准发行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73%, 在该品种债券存 续期内固定不变 9. 计息期限:计息期限为自
2012 年4月12 日至
2022 年42月11 日止,如果投资者行使本期债券的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2 年4月12 日至
2019 年4月11 日止10. 付息日:
2013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12 日, 如果投资 者行使本期债券的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12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12.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2 年6月1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4月12 日至
2019 年4月11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 本计息周期债券票面利率 (计息年利率) 为4.73%.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 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4月11 日. 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 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 利息. 4.付息时间:2019 年4月12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 办法
3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 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 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 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 日的投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 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 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 者,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