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3-12-30 |
CO-WINNER ENTERPRISE LIMITED 汇盛实业有限公司* (前称为 「Grandmass Enterprise Solution Limited」 , 「盛创企业系统有限公司* 」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8108) 公布更换核数师 汇盛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宣布,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 ( 「罗申美」 ) 已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辞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的核数师,原因为罗 申美调高核数费用,本公司与罗申美未能就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 数费用达成共识. 汇盛实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会 ( 「董事会」 ) 宣布,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 ( 「罗申美」 ) 已 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辞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的核数师,原因为罗申美 调高核数费用,本公司与罗申美未能就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数费用 达成共识.董事会将於本公司将予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 ( 「股东特别大会」 ) 向本公司股东 ( 「股东」 ) 提呈议案,委任张、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新任共同核数师, 以填补罗申美辞任产生的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本公司接获罗申美的辞任通知,确认并无有关是项辞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情 况.董事会确认,并无任何有关是项辞任而彼等认为须知会本公司股东的情况.董事会另 确认,罗申美尚未就本公司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展开任何审核工作. 董事会并不知悉罗申美与董事会之间就会计处理方法有任何意见分歧. 载有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及罗申美辞任以及建议委任张、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 师事务所为新任共同核数师详情的通函,将於合理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董事会预期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才不会延迟公布. 本公司将於罗申美向张、萧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专业交接函件后随即另 行发出公布. 承董事会命 汇盛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邝慧敏 香港,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及邝慧敏女士和赵明先生及非执行董事为吴铭华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马莉女士、陈沛先生及彭锋先生. 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 乃遵照 《创业板上市规则》 的规定而提供有关 本公司之资料.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1) 本公告所载资料 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份;
(2)并无遗漏任何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 内容产生误导;
及(3)本公告内表达的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并以公平合 理的基准和假设为依. 本公告将至少七日存放於创业板网站 http://www.hkgem.com 之 「最新公司公告」 网页及本公 司之网页 http://www.grandmass.com.hk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