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3-12-30 |
2013 年3月21 日,本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华塑控股 )接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 )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成稽调查 通字
132001 号) ,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发布的 2013-013 号公告.
2014 年8月27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75]号) ,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
(一)华塑控股在
2010 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华塑控股未及时披露与鑫睿融签署的《合作协议》
2010 年12 月27 日, 华塑控股与成都鑫睿融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 鑫睿融 ) 签署关于土地开发的《合作协议》 . 华塑控股应及时披露上述《合作协议》而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长邢乐成, 董事、总经理王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3 年1月4日,华塑控股披露上述《合作协议》 .
2、华塑控股未及时披露鑫睿融与山东华塑建材、华塑建材签署的《保证合 同》
2010 年12 月30 日,鑫睿融与华塑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 山东华塑建材 ) 、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简称 华塑建材 )签署关于应收账 款处理的《保证合同》抵偿给鑫睿融所有,鑫睿融对华塑控股的债权只为
200 万元. 华塑控股应及时披露上述《保证合同》而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总经理王 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1 年4月19 日,鑫睿融与山东华塑建材、华塑建材签署《补 充协议》 ,废止上述《保证合同》 .2013 年1月4日华塑控股披露上述《保证合 同》及《补充协议》 .
3、华塑控股未及时披露向招商港湾转款 1,000 万元的事项
2010 年12 月31 日,华塑控股向深圳市蛇口招商港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 招商港湾 )划款 1,000 万元. 华塑控股应及时披露上述交易而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长邢乐成、董事、总 经理王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3 年1月4日,华塑控股披露了上述交易.
(二)华塑控股《2010 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1、华塑控股在《2010 年年度报告》中将与鑫睿融的土地合作事项披露为与 德瑞合作开发.
2、华塑控股在《2010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鑫睿融与山东华塑建材、华塑 建材签署的《保证合同》和废止《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 .
3、华塑控股未披露转款 1,000 万元至招商港湾,造成华塑控股《2010 年年 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虚假.
4、华塑控股《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虚假.华塑控股对北京鲁 宏、上海熙诚应收账款的计提坏账准备计算错误,少计提坏账准备 4,016,217.63 元,造成华塑控股《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虚假. 时任董事长邢乐成,董事、总经理王苏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副董事长李 建生,董事刘永华、贾立兴,董事、副总经理陈志,独立董事王友亭、柴磊、韩 复龄,财务总监戴飞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华塑控股在
2011 年间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