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3-12-31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区外设置截排洪 沟, 项目区内设置雨水收集沟收集后排放;

若项目于高梁镇生活 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前投入运营, 生活污水和屠宰废水经污水处 理系统(隔油+组合式气浮+A2 /O)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一级标准,用于自 有280.245 亩蚕桑园施肥, 蚕桑园配套密闭罐车、

6 个50m3 田间 池、灌溉管网.若项目于高梁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为"厌氧+三级接触氧化+接触反应池"后投入运营,生活污水和屠宰 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隔油+厌氧+好氧)处理达《肉类加工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后 进入高梁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防治措施:加强待宰圈舍、屠宰车间各工区的冲洗、 消毒作业,并设置杀虫灯;

污水处理系统、管道、沟渠全部设置 为地埋式封闭;

待宰圈舍采用混凝土地坪,并设置一定坡度,配4备冲洗水管;

采用干清粪工艺, 污物须日产日清, 做好消毒杀菌;

厂界设置不低于 10m 的绿化隔离带;

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 燃烧废气经 8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麻电器运输车辆噪声采取改善路面结 构、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

对刨毛机、水泵等设备采取选 用低噪设备、定期保养、加设减震垫、地埋式安装等综合降噪措 施. 4.固废防治措施:粪便及肠胃内容物经消毒灭蝇蛆处理后, 用于耕地施肥;

病害生猪和不合格产品交由内江市病害动物无害 化处理中心处置,日产日清;

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渣、清掏污泥同 生活垃圾一起, 送场镇指定地点处置;

隔油沉淀池废油交由有处 理能力单位处置;

猪血桶装收集后外售制血粉或饲料;

猪毛暂存 于猪毛暂存间,外售皮毛加工厂;

猪蹄壳暂存于猪毛暂存间,外 售硅胶加工厂;

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后残肉及碎肉渣收集后,外 售饲料加工企业.

三、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 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 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除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 , 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的性质、 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建设项

5 目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方开工建设的, 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 核.

四、我局委托内江市东兴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 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内江市东兴区环境保护局

2018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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