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3-12-31 |
第五节 会议的召开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应书面 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职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 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 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通过其他职工民主方式)应当予 以撤换.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紧急情况下, 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 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 传真至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二十五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 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第六节 会议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和弃权. 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 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 不选择的,视为弃权;
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监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应当由专人对现场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 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 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 会议出席情况;
(五) 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监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 的表决意向;
(六)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说明具体的同意、 反对、 弃权票数) ;
(七) 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由专人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 议记录. 第二十八条 与会监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监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 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 表公开声明. 监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 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记录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会议录 音资料、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主席指 定专人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监事会会议结束后, 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公告.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