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4-01-07 |
6 区1号自然人 ―― 刘炳菊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 东泥沽村
6 区1号自然人 ―― 董俊生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6 号 自然人 ―― 刘凤兰 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
16 号 自然人 ―― 公告编号:2016-028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 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200 万股股票,占比 62.2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是公司受同一母 公司控制企业;
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是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 制企业;
柴宝成直接持有公司
315 万股股票,占比 4.67%,是公司实 际控制人、 董事长;
张玉敏是柴宝成配偶;
柴宝祥直接持有公司 217.5 万股股票,占比 3.22%,是公司董事;
李会芳是柴宝祥配偶;
柴宝奎 直接持有公司 142.5 万股股票,占比 2.11%,是公司董事;
刘炳菊是 柴宝奎配偶;
董俊生直接持有公司
75 万股股票,占比 1.11%,是公 司董事、总裁;
刘凤兰是董俊生配偶.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哈尔滨 银行天津分行续贷
3000 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集团有限公 司、天津宝成热泵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进行担保;
天津宝成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750 万 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天津滨 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路支行续开
2000 万元承兑汇票,由天津宝成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柴宝成提供担保,张玉敏为共同还款人.
3、根据公司筹资计划及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请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续贷
1500 万元流动资金,由天津宝成机械 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宝成博物苑景区有限公司、柴宝成、张玉敏、柴 公告编号:2016-028 宝祥、李会芳、柴宝奎、刘炳菊、董俊生、刘凤兰提供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解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问题,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此类 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根据需要还将持续发生.
(二)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本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参会董事签字通过的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天津宝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