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1-21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鞍山钢铁集 团公司的资产置换(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已完成.
公司已取得鞍钢集 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香港")100%股权和鞍钢集团投资 (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澳公司")100%股权.鞍钢香港持 有金达必金属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必")33,576.6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为36%,为金达必第一大股东. 鞍澳公司和金达必分别持有卡拉拉矿业公司 50%的股权.由于卡拉拉 铁矿项目建设需要,鞍澳公司和金达必计划按照持股比例对卡拉拉矿业公 司增资
6 亿澳元.为此,鞍澳公司需要向卡拉拉矿业公司增资 30,000 万澳 元,其中 3,006 万澳元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向鞍澳公司增资解决,其余 26,994 万澳元需通过公司向鞍澳公司增资解决;
为筹集对卡拉拉矿业公司 的增资款,金达必计划以配股方式筹集 2.09 亿澳元.鞍钢香港为保持在金 达必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保证卡拉拉铁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鞍钢香港 需要参与金达必的配股,鞍钢香港此次认购金达必股份预计需要资金 7,499 万澳元. 综上,公司累计需向鞍钢香港和鞍澳公司增资共计 34,493 万澳元.
2、本次公司向鞍钢香港、鞍澳公司增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攀 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澳大利亚卡拉拉矿业公司及参与金达必 公司股权融资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外资?2012?204 号)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向鞍钢集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鞍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增资及变更境外企业 名称的批复》(商务部商合批?2012?391 号)批复同意,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鞍钢香港和鞍澳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鞍钢香港和鞍澳公司增资,其中以自有资金出资 13,493 万澳元,其余 21,000 万澳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2、鞍钢香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ANGANG GROUP 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ROOMS 3412-13,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
1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办公地址 ROOMS 3412-13, OFFICE TOWER, CONVENTION PLAZA,
1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张晓刚 商业登记证号 32974596-000-08-10-2 注册资本 19亿港元 经营期限 2002年8月30日至永久 业务性质 投资 截止
2011 年12 月31 日, 鞍钢香港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204,213 万元,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99,967.4 万元,负债总额 49,9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54,267 万元,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348 万元.鞍钢香港主要资产为金达 必股权.
3、鞍澳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ANGANG GROUP INVESTMENT (AUSTRALIA) PTY LTD 企业性质 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注册地址 LEVEL 7,